余姚市档案馆多措并举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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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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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至此,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走过了33年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新档案法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的一大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重大里程碑,为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市档案馆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切实贯彻《档案法》。
    “原汁原味”深度学习,切实增强初心使命。余姚市档案馆利用“周二夜学”,始终把认真组织学习新《档案法》放在第一位,持续开展系列学习。6月30日,全馆上下迅速开展自学,第一时间熟悉新《档案法》的8个章节、53个法条。8月11日,馆内开展集中学习与讨论,就新《档案法》的修订背景、过程、特点、亮点进行详细解读。同时,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小红漫画,图文并茂地表现法条内容,便于大家更轻松、更高效地掌握法律适用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小红漫画
    “别开生面”定点宣传,增强公众档案法治意识。我馆在市政府兰江广场的自行车定点停放处投放了2块“C位”公益宣传广告牌,向社会进行“接地气”、“有温度”的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并将宣传贯彻新档案法作为2020年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使新《档案法》这部新时代彰显公民档案利用权力的良法真真切切地走进百姓心中、融入百姓生活。
新修订《档案法》公益宣传广告
    “如火如荼”贯彻落实,深入践行“走向现代化”要求。随着余姚市档案馆新馆逐步竣工,一座集数字化、智能化于一体的新型综合现代化档案馆即将“揭开面纱”。一直以来,余姚市档案馆致力于要在服务数字余姚建设和档案自身数字化转型上求突破,探索建设市档案数据中心,共建共享档案数据,推动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建设满足百姓利用需求的数字档案馆。目前,我馆为迎接数字档案馆系统评估和业务建设评价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持续性地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需要我们坚定档案工作“三个走向”根本遵循,深化“五档共建”,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不懈奋斗,为建设“重要窗口”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