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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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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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考发〔2020 〕9 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

格评价业务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我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2 〕117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我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按照浙人社办发〔2020 〕1号文件精神,我省原定于6月6日举行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经与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商定,推迟到 7月19日举行。

    考试时间:7月19日 下午2:00-5:00

    考试科目:《档案高级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考点设置: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档案馆员资格或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咨询电话:0571-85118865。

    三、报考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于6月8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一)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系统的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正确选择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专用工具和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务必经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留存,用于考后资格审查),随后进行网上交费(报名和交费可一次性完成)。

    (二)交费前,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报名人员可自行修改,但报名信息必须以最后一次确认或打印的信息为准。交费后,报名信息禁止修改,如需修改须在报名期间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处理。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7月14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处理。

    (四)由于网上报名过程均为报名人员自己完成,因此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名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资格审查、通信联络、证书制 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 、88396765 ;传真 0571-88396760、88395085 。

    四、收费依据与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5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若实行电子发票方式,另行告知网上下载方法)。

    五、考试题型与相关规定

    考试题型为主观题,开卷考试,考生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卷上书写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 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为: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无声无收发无存储功能的计时钟表。

    允许携带的参考资料为:《档案高级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2019 年4月修订,可从浙江档案网 www.zjda.gov.cn>信息公开>职称管理栏目内下载)。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档案工作实务》《档案事业概论》(2014年版),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编印的《档案专业培训考试参考资料(上下册)》。不得携带其他资料,携带的参考资料仅限考生本人自用,不得互借。资料中与新颁布法规标准不符的,以新法规标准为准。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卷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填写考试基本信息和作答。题本和答卷不得污损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如有质量等问题应举手报告。不得将通信设备、提包和规定以外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题本、答卷带出考场。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公布、考后资格审查、成绩合格证明获得

    考试成绩经省人力社保部门划定合格线后,以及考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事项经省档案局确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对于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在网上公布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资格审查,逾期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经省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进入“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 ”>“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成绩合格证明在本省范围3年内有效。

    七、有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需符合以下身体健康要求并佩戴口罩:1.持杭州健康绿码;2.进校门时配合保安做轨迹查询;3.体温正常,无发热、咳嗽、胸闷气急及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4.无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符合任意一条,即可认定为是有:(12周内是否有境内、外疫情高发地区/国家或者其他有本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22周内是否有接触过境内、外疫情高发地区/国家或其他本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32周内是否在您周围有聚集性发热或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病人;(4)是否有接触过新冠肺炎患者 核酸检测阳性)。若有,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血清IgM、IgG抗体及核酸两项检测报告单,经核验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设置考场的学校要及时做好考生的体温测试和考场消毒、通风等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考试环境。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具体工作见附件)。要认真做好考试服务与管理工作,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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