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5-29
点击率:
浙考发〔2020〕10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
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档案局《关于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电子化考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88号)精神,以及省人力社保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规定,现将2020年度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以下称机考)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形式及考点
杭州市的考试定于7月11-12日和7月18-19日举行,嘉兴市的考试定于7月18-19日举行,其他市的考试定于7月11-12日举行。考试科目为《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采取随机抽题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以下称各市)。
各市可根据报考人数,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内自行安排考试场次和开考时间。考生的具体考试日期和场次由电脑随机安排,提醒各位考生注意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6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7)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二)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三)获得证书条件。考生必须在当次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称考后审查),方可获得相应的电子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5118865。
三、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于6月8-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作出诚信承诺后,如实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上传考生本人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处理专用工具及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正确选择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科目,随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最后进行网上交费(即:网上报名与交费一次性完成)。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报名时若发现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但修改后要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的信息为准),交费后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在报名期间联系我院处理。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考生妥善留存,待全部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审查。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报名网,填写《2020年省档案系列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2),作出真实性承诺并提交后,方可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经现场防疫检测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见附件3)。若准考证信息有误,须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四)网上报名和交费全过程均由报名人员自行操作,请务必认真检查,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若传错考生照片、填错考生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考区、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给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考后审查、证书使用等造成影响的,须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6760、88395085。
四、收费标准与交费方式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用支付宝方式交费(可同用一个账户分别为多人逐一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若实行电子发票方式,另行告知网上下载方法)。
五、考试题型及相关规定
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入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显示器上“考试须知”或“注意事项”的提示,并按规定操作电脑和作答。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收发和移动存储设备、计算器、电子记事本,以及笔、资料、提包等进入座位。严禁将试题和作答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为保留监考信息,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六、考试大纲与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为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档案工作实务》《档案事业概论》(2014年版),参考书目中与新颁布法规标准不符的,以新法规为标准。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考后审查
(一)考试成绩经省人力社保厅核准后,以及考后审查事项经省档案局确定后,一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也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查询考试成绩和考后审查事项。
(二)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请务必按网上公布的考后审查事项(包括审查时间、须提供的材料等),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直和所在市档案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考后审查,逾期不审者视为自动放 弃考试成绩(为防止漏审,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能确保联络的电话号码)。
(三)负责考后审查的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签字后收下,同时还要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复印件各 1 份(其中,对于用“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报考的,还需收下相应的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各审查点对收下的材料要认真清点和细致保管,谨防遗漏,并及时汇总和报送审查信息。
(四)在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以及我院制作电子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从“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打印本人的电子资格证书。
八、有关要求
机考在管理模式、业务流程、操作方法等与笔试均有较大区别,今年又逢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档案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3)。
一是技术保障力量要到位。要加强机考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技术人员的配备,各个考点要有参加过培训的系统管理员专门负责。要重视做好系统管理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
二是系统设施保障要到位。各市要严格按照本次机考的“考点及考场标准”(另发)选择和建设考点。在7月2日前各市上报考点情况,必要时省人事考试院将派专人对各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帮助安装调试考点服务器。各市在考前也要充分做好对系统设施的自查和测试工作。验收、测试不通过的不能开考。
三是考试安全防范要到位。要落实好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和制定考务应急预案,协调卫健、电力、网络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工作。考试授权在加密网络进行传输,对权限介质要落实保密责任人,严格控制交接、保管环节,防范泄密和丢失。对考试中发生的异常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是考风考纪管理要到位。坚持预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尽量减少考试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在实施违纪违规处理时,一定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人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1.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考试工作计划
2.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3.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考试防疫要求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5月28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6月8-17日 |
网络报名、交费 |
6月26日前 |
各市编排考场 |
7月2日前 |
各市上报考点及系统管理员安排情况 |
7月10日前(嘉兴在17日前;杭州分别在10日和17日前) |
各市模拟考试,下载考试授权 |
7月8-10日 |
考生在报名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应先填报“健康状况报告表”,下同) |
7月11-12日 |
⑴防疫检查检测 ⑵考试(不含嘉兴和部分杭州考生) |
7月15-17日 |
安排在7月18-19日考试的嘉兴和部分杭州考生,可继续打印“准考证” |
7月18-19日 |
⑴ 防疫检查检测 ⑵ 考试(嘉兴和部分杭州考生) |
在核准考试成绩,并确定考后审查事项后 |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考试成绩和考后审查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成绩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审查。 |
在合格人员文件印发,并在电子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 |
通过考后审查的考生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资格证书 |
附件2
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考试
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考生姓名 |
|
身份证号 |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填表前2周本人身体健康状况 |
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
□ 有 □ 无 |
||
若有过上述症状,具体症状为:
|
||||
是否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 是 □ 否 |
|||
是否为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 是 □ 否 |
|||
近2周流行病学史情况
|
是否有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国外旅居史等? |
□ 是 □ 否 |
||
若有过上述流行病学史,具体情况为:
|
||||
近7日内有无做过核酸检测? |
□有 □无 |
近2周有无做过肺部影像学检查? |
□有 □无 |
|
若做过核酸检测,结果如何? |
□阴性 □阳性 |
若做过影像学检查,结果如何? |
□正常 □异常 |
|
本人承诺: (1)以上所填报内容真实,并对此负责。 (2)在参加考试时愿意接受新冠肺炎防疫检查检测,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
承诺人(签名): |
|||
附件3
2020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
考试防疫要求
一、各考试机构应提前做好消毒药水、测温枪(有条件的可采用走道式自动测温仪)、工作人员口罩、卫生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准备。
二、各考试机构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当次考试前、两场考试之间、当次考试后,对考试机房、邻近通道和卫生间等进行消毒,消毒过程中要注意用电、防火,以及设备安全。
三、考生有义务配合做好防疫检查检测和情况查询工作,拒不配合者或检查检测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提供本人考点所在地,或学习、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的即时健康绿码。无健康绿码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2.考生体温应低于37.3度(含),超过者应服从送检,检测费用按卫生防疫部门和医保规定执行(考试机构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处置预案,作好相关安排)。
3.在检查和处置时,如需查询考生轨迹(包括新冠病史和接触史、疫区和境外旅居史等)时,考生应如实告知。
四、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和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考试期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监考人员不得作统一要求。
五、届时,若疫情轻重有变化,防疫要求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要求执行。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