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邓琳建议 激发村级档案工作“新动能” 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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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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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 邓琳

    “村级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应积极推动村级档案建设,切实激发村级档案工作‘新动能’,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致公党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邓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9年以来,邓琳一直分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等工作,对基层档案工作,特别是村级档案工作有着深入了解。她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地村级档案工作虽然都有了新进展,但因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信息化手段等因素制约,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村级档案工作的性质、作用、价值的认识还不够清晰。二是机制上不够完善。村级档案管理经费、人员、设备等方面还有欠缺。三是管理上不够规范。一些乡镇没有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部门,导致村级档案存在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利用不方便等问题。

    为此,邓琳提出3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档案意识。借助国际档案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档案巡回展、开展档案文化下乡等加大档案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档案意识。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工作机制,在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考核激励3个方面下功夫。将村级档案工作列入乡镇一类公益事业项目,健全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保障预算执行到位;通过公开选拔、镇聘村用等方式,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档案员,确保档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区(县)党委、政府将档案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制定档案考核细则,对在村级档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档案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三是明晰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县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能,确保人财物保障到位;村级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

    在积极做好村级档案工作,不断激发村级档案工作“新动能”方面,邓琳建议,要持续抓好村级档案工作示范点建设,做到3个“聚焦”。一是聚焦服务大局,完善村级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要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等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主阵地,进一步优化村档案室收藏结构。要注重收集整理“非遗”“方言”“食俗”“民居”等档案资源,进一步丰富村情村史村志。二是聚焦资政育人,加大村级档案开放利用力度。通过对村级档案的开发利用,开展村情村史村志研究,开发专题展览和文化产品,服务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依托档案内容强化村务公开,了解民情,调解纠纷,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助推乡风文明建设。三是聚焦便民利民,推进村级档案智能运用。将村级档案利用纳入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开展村级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网络自助查询终端等渠道,努力实现以数字化查询服务为主、库房提卷为辅,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村级档案记录着时代变迁,承载着乡村记忆,对于留住美丽乡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润物细无声”的作用。邓琳介绍说,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乡村文化振兴。在重庆市酉阳县花田乡何家岩村,一座废弃粮仓被改建成村史馆,馆内设有村的来历、村的特产、村的文化、村的未来等7个展厅,村史馆里的每一件实物和每一张照片都承载着一段历史,诉说着村里的发展和变化,见证着村民们不断创造幸福生活的奋斗历程。这些乡村文化资源不仅夯实了乡村治理的文化根基,还大大激发了村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动力。

    邓琳认为,村级档案工作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档案工作管理新机制,要在历史底蕴丰厚、档案工作基础较好的村落开展“建设乡村档案留住美丽乡愁”示范项目,深入挖掘村史村情、民俗文化、传统工艺等地方文化资源,通过建立村史馆、举办村史展等方式,让村级档案“活”起来,成为留住乡愁、凝聚人心、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同时,注重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通过非遗现场体验、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做好对传统文化的保留、记录与传承,真正做到“记得住乡愁”,为推动村级档案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汇聚更多的智慧和力量。